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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检察院2023年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纪实
2024-01-1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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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公益诉讼 职能: 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

  强化办案与共促并重 做好检察公益诉讼

  2023年,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稳步发展。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办理的案件中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4件,食品安全领域1件,安全生产领域6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13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2件,其他3件。对于损害公益不大,不具有可诉性且能够及时整改落实的案件,及时与相关部门开展磋商,将问题及时解决,磋商解决45件,占办理案件的65.2%。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4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人民法院支持1件。构建的“农用残膜无害化处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数字监督模型”被自治区院向全区推广;办理的“督促依法履行残膜回收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履行农村卫生室药品销售处置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2件案件被上级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转发。

   2024年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为目标,通过联合检查、走访调研、专项检查、网络舆情搜集等方法广泛收集各类案件线索,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抓好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把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上,突出办理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公益诉讼案件,持续推进“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提升监督实效。


【作者】: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